核能研究所
核能研究所成立於民國五十七年,是我國從事原子能科技研發的專責機構,隸屬於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座落於景色優美的桃園縣龍潭鄉鄰近石門水庫,距台北約45公里,佔地120畝。研發重點以維護核能安全、提升環境與能源技術及推廣核能科技之民生應用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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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物料管理局
本局隸屬於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負責全國放射性物料處理、貯存與處置設施之建造、運轉與除役(或封閉)之審核與發照;放射性物料輸入、輸出、處理、貯存、運送與處置等相關作業之安全管制與檢查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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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機:(02)8231-7919、傳真:(02)2232-2307
24小時通報專線 : 0800-088-928(報案專用)、傳真 : (02)8231-7284 (報案專用)】
單位 |
職稱 |
業務介紹 |
分機 |
Email-ID(ID@aec.gov.tw) |
代理人
(分機) |
主管 |

局長
陳鴻斌 |
1.監督我國放射性物料處理、貯存與最終處置設施之興建、試運轉、運轉與除役之核照與檢查,以及放射性物料輸入、輸出、處理、貯存、運送與處置等相關作業之安全管制與檢查等事項。
2.執行各類檢查與安全審查,開立注意改進事項、違規、罰鍰等不同程度的行政管制案件,要求各放射性物料設施經營者分析肇因和檢討改善,確保國內放射性物料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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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1 |
hbchen |
陳文泉
副局長
(2302) |

副局長
陳文泉 |
2302 |
wcchen |
郭火生
組長
(2320) |
科/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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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職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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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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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組
(李彥良組長/2310) |
1.年度施政計畫之年度目標、預算編列,作業計畫、季執行進度推行及考核。
2.中程科技計畫、原子能科技學術合作研究計畫規劃、推行及查核。
3.監督管制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
4.放射性物料管制法規與技術準則研訂。
5.放射性物料安全管制國際資訊蒐集、人員專業訓練。
6.人民陳情案。
7. 辦理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設施運轉人員測驗及證照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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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組
(郭火生組長/2320) |
1.精進低放射性廢棄物之處理、貯存與運送之安全管制法規。
2.辦理低放射性廢棄物運輸及貯存容器之審核及管制。
3.辦理低放射性廢棄物處理及貯存設施興建、運轉與除役申請之審查及管制。
4.辦理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設施運轉人員資格審查。
5.辦理低放射性廢棄物運作之審查、檢查等管制。
6.一定活度或比活度以下放射性廢棄物之管制事項。
7.辦理核能電廠除役低放射性廢棄物之安全管制。
8.辦理蘭嶼貯存場遷場安全管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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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組
(郭明傳組長/2330) |
1.辦理核子原(燃)料持有、使用、輸入、輸出、過境、轉口、運送、貯存、廢棄、轉讓、租借與設定質權等相關運作之審查及管制作業。
2.辦理核能電廠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設施興建申請、設施建造及營運之安全審查、檢查與管制。
3.醫療、農業、工業、研究產生小產源廢棄物之貯存安全管制。
4.監督管制高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
5.執行天然放射性物質衍生廢棄物之管制作業。
6.核能研究所核物料設施安全管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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輻射偵測中心
本中心肩負全國各項環境輻射偵測與調查工作,為確實維護國民的輻射安全,除已陸續在核設施周圍及各地區布置監測系統,並加強採集各類環境樣品分析計測外,亦積極參與國際性之比較實驗及技術交流,以提昇各項相關技術能力,及推動實驗室品質認證,確保偵測數據之正確與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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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機:(07)3709206、傳真:(07)3701661】
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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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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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業務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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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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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ID(ID@ae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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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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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主管 |

主任
徐明德 |
1.掌理天然背景輻射之調查、監測等業務之推行事項。
2.核設施周圍環境輻射監測事項。
3.環境試樣之取樣、前處理、放射性核種分析、度量、保存與管理等事項。
4.核子事故南部輻射監測中心業務規劃、協調、聯繫、整備及推行等事項。
5.支援會本部執行南部地區輻射災害預防、整備及應變業務之協調、聯繫及災害應變技術之研究發展等事項。
6.全國環境輻射監測站設置、運作管理與維護事項,預警監測數據公開與分析評估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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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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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文賢
副主任
(102) |

副主任
蔡文賢 |
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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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薇喻
組長
(117) |
科/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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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職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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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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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劑量組
(蔡文賢副主任代理/102) |
1.全國環境輻射監測站設置、運作管理與維護事項,預警監測數據公開與分析評估事項。
2.機動即時監測系統開發及運作管理維護事項。
3.本中心資訊業務、資安管理、網路及相關軟硬體之維護管理等事項。
4.手提輻射偵檢器校正系統之維護管理及校正服務等事項。
5.環境直接輻射劑量偵測及評估等事項。
6.熱發光劑量計測量系統相關事項。
7.本中心對外溝通之規劃及推動等事項。
8.環境輻射監測技術之研究發展等事項。
9.其他有關人員劑量管理及環境輻射自動監測等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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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偵測組
(陳婉玲組長/200) |
1.掌理天然背景輻射之調查、監測等業務之推行事項。
2.放射性落塵之偵測事項。
3.食物及飲用水等民生用品之放射性含量之偵測事項。
4.核設施周圍環境輻射監測事項。
5.環境試樣之取樣、前處理、放射性核種分析、度量、保存與管理等事項。
6.本中心環境輻射偵測相關業務報告之彙整、編輯及發行等事項。
7.本中心品質保證制度之研訂、規劃、建立及推行等事項。
8.放射化學核種分析方法之研究發展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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輻防稽查組
(高薇喻組長/117) |
1.施政計畫之研擬、規劃、協調及推行等事項。
2.國民輻射劑量之評估事項。
3.核子事故南部輻射監測中心業務規劃、協調、聯繫、整備及推行等事項。
4.支援會本部執行南部地區輻射災害預防、整備及應變業務之協調、聯繫及災害應變技術之研究發展等事項。
5.輻安預防與應變相關之輻射擴散分析系統與偵測設備測試、維護及品質管制等事項。
6.支援會本部執行輻安檢查相關之管制事項。
7.環境輻射偵測技術之研發與推動等事項。
8.本中心相關法規彙編之建立與國際交流合作等事項。
9.其他輻射偵測及評估技術相關之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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