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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會議係依據10月27日核能四廠安全監督委員會第6次會議紀錄結論(一):「為因應本年8月11日第1次臨時會議關於100年12月底前提出解決「核四之計」的相關決議,宜在年底前開會討論,請本委員會秘書單位安排於12月中旬召開臨時會,或是將下次例行委員會議提前至12月中旬召開」,經原能會研商後決定將原預定於101年1月底召開的例行會議提前至12月20日召開。
自從林宗堯委員在7月29日第四屆核能四廠安全監督委員會第5次會議上初次發表「核四論」,對核能四廠目前困境剴切陳詞以來,原能會身為國家核能安全主管機關,即依法定職掌督促台電公司正視委員所提各項問題,謀求對策,積極進行改善,並責成本會駐廠視察員加強視察,初步改善成果業已顯現。
10月27日召開的核安監督委員會第6次會議,台電公司簡報「確保核四安全商轉具體措施」,已針對委員所提的品保及試運轉問題提出具體解決方案。本月20日召開的核能四廠安全監督委員會第7次會議,台電公司已依本會要求,提報「『核四之計』具體解決方案及執行」,內容涵蓋相關初步改善成果。核四工程在核能四廠安全監督委員的協助鞭策下,相關施工及試運轉作業正逐步回歸正軌。
原能會作為國家核能安全的主管機關,必將本於法律所賦予的權責,持續進行管制監督作業,並秉持「安全第一、品質至上」之首要目標,嚴格執行建廠安全與品質管制,期使未來核能四廠能在符合安全標準之要求下,完工安全運轉。至於非屬本會職掌的工程管理、物料設備採購等監督工作,將由經濟部負責督導。
自從林宗堯委員在7月29日第四屆核能四廠安全監督委員會第5次會議上初次發表「核四論」,對核能四廠目前困境剴切陳詞以來,原能會身為國家核能安全主管機關,即依法定職掌督促台電公司正視委員所提各項問題,謀求對策,積極進行改善,並責成本會駐廠視察員加強視察,初步改善成果業已顯現。
10月27日召開的核安監督委員會第6次會議,台電公司簡報「確保核四安全商轉具體措施」,已針對委員所提的品保及試運轉問題提出具體解決方案。本月20日召開的核能四廠安全監督委員會第7次會議,台電公司已依本會要求,提報「『核四之計』具體解決方案及執行」,內容涵蓋相關初步改善成果。核四工程在核能四廠安全監督委員的協助鞭策下,相關施工及試運轉作業正逐步回歸正軌。
原能會作為國家核能安全的主管機關,必將本於法律所賦予的權責,持續進行管制監督作業,並秉持「安全第一、品質至上」之首要目標,嚴格執行建廠安全與品質管制,期使未來核能四廠能在符合安全標準之要求下,完工安全運轉。至於非屬本會職掌的工程管理、物料設備採購等監督工作,將由經濟部負責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