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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報載「核四廠有一百多個系統,原能會卻只有兩、三個視察員在現場因此無法有效監督每一個系統試運轉」,此與本會監督核四廠試運轉測試視察制度有所出入。
本會針對核四廠試運轉測試,已擬訂相關視察計畫,視察方式除每日有三位同仁執行駐廠視察外,並訂有每季定期視察、機動性專案視察、及聯合性視察,由原能會核管處核四科十餘位同仁查證核四廠試運轉相關作業。此外,為達到核能安全管制目標,亦要求台電公司應確實建立品保機制,肩負起第一線確保核四廠試運轉測試品質之責任外,原能會亦本於法律賦予權責,持續對核四廠系統試運轉測試進行管制監督作業。
本會選定之53個必須執行審查與視察之系統類別,並不僅限於安全系統,非安全系統如汽機、發電機與飼水系統等,亦包含在本會選定之系統內,因此核四廠無論安全或非安全系統,本會未來將隨著核四廠試運轉測試進度執行相關審查與視察。至於媒體所提「一般系統(非安全系統)燒毀了,安全系統還能運作嗎?」事實上核四廠之安全系統與非安全系統,於核四廠初期安全分析報告(PSAR)審查階段,即已確認兩者無論在控制、現場設備配置與電源、冷卻水來源,均必須依規定獨立互不影響方能符合法規要求,因此核四廠一般系統異常時並不會影響安全系統運作。
有關林宗堯委員所提出之建言,本會至始即十分重視,除已於100年10月26日將其建言陳送行政院,並審慎檢視林委員的建議及加強監督核安相關事項,至於工程管理面則移請經濟部督導研處。而原能會作為國家核能安全的主管機關,必將秉持「安全第一、品質至上」的首要目標,持續嚴格執行核四廠建廠安全管制監督作業。只有在「確保安全」的基礎上,才會同意核四廠裝填核燃料及後續之商轉。
本會針對核四廠試運轉測試,已擬訂相關視察計畫,視察方式除每日有三位同仁執行駐廠視察外,並訂有每季定期視察、機動性專案視察、及聯合性視察,由原能會核管處核四科十餘位同仁查證核四廠試運轉相關作業。此外,為達到核能安全管制目標,亦要求台電公司應確實建立品保機制,肩負起第一線確保核四廠試運轉測試品質之責任外,原能會亦本於法律賦予權責,持續對核四廠系統試運轉測試進行管制監督作業。
本會選定之53個必須執行審查與視察之系統類別,並不僅限於安全系統,非安全系統如汽機、發電機與飼水系統等,亦包含在本會選定之系統內,因此核四廠無論安全或非安全系統,本會未來將隨著核四廠試運轉測試進度執行相關審查與視察。至於媒體所提「一般系統(非安全系統)燒毀了,安全系統還能運作嗎?」事實上核四廠之安全系統與非安全系統,於核四廠初期安全分析報告(PSAR)審查階段,即已確認兩者無論在控制、現場設備配置與電源、冷卻水來源,均必須依規定獨立互不影響方能符合法規要求,因此核四廠一般系統異常時並不會影響安全系統運作。
有關林宗堯委員所提出之建言,本會至始即十分重視,除已於100年10月26日將其建言陳送行政院,並審慎檢視林委員的建議及加強監督核安相關事項,至於工程管理面則移請經濟部督導研處。而原能會作為國家核能安全的主管機關,必將秉持「安全第一、品質至上」的首要目標,持續嚴格執行核四廠建廠安全管制監督作業。只有在「確保安全」的基礎上,才會同意核四廠裝填核燃料及後續之商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