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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能會於106年12月28日審查同意台電公司提送之107年度「龍門(核四)電廠資產維護管理計畫」,相關審查情形與審查結論原能會已撰寫安全評估報告,併同審查核定之龍門電廠資產維護計畫等資料,公開於原能會對外網站。
台電公司原「龍門(核四)電廠資產維護管理計畫」將於106年12月31日屆期,台電公司持續基於「保全核四電廠資產」之立場,以及「確保核四電廠資產最高價值」之目標,於106年8月31日提出107年度「龍門(核四)電廠資產維護管理計畫」,並說明後續將以「逐年編列、滾動檢討」方式辦理。原能會由相關局處組成專案小組審查,確認經依審查意見修訂後之龍門電廠資產維護計畫,對於新核子燃料、中子源及核子反應器等重要設備、組件,均已提出適當之維護管理措施,可確保核子燃料、中子源與核子反應器等重要設備相關作業符合安全管制要求,故原能會於106年12月28日同意台電公司所提之計畫。原能會對本案之管制說明及安全評估報告等相關資訊已於原能會對外網站公開(網址 https://www.aec.gov.tw/核能管制/龍門電廠管制/龍門-核四-電廠資產維護管理計畫審查--3_20_3108.html)。
原能會後續將本於職責,於核子燃料、中子源及核子反應器等重要設備仍在廠區期間,持續監督台電公司落實計畫之執行,確保存放於廠址內新核子燃料及核子反應器等重要設備、組件之相關作業符合要求,以保障民眾及環境之安全。另鑒於龍門電廠後續處理規劃已列為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非核家園推動專案小組要求討論的重要議題,本會也將洽請經濟部責成台電公司妥為規劃,俟定案後對外公開說明。
台電公司原「龍門(核四)電廠資產維護管理計畫」將於106年12月31日屆期,台電公司持續基於「保全核四電廠資產」之立場,以及「確保核四電廠資產最高價值」之目標,於106年8月31日提出107年度「龍門(核四)電廠資產維護管理計畫」,並說明後續將以「逐年編列、滾動檢討」方式辦理。原能會由相關局處組成專案小組審查,確認經依審查意見修訂後之龍門電廠資產維護計畫,對於新核子燃料、中子源及核子反應器等重要設備、組件,均已提出適當之維護管理措施,可確保核子燃料、中子源與核子反應器等重要設備相關作業符合安全管制要求,故原能會於106年12月28日同意台電公司所提之計畫。原能會對本案之管制說明及安全評估報告等相關資訊已於原能會對外網站公開(網址 https://www.aec.gov.tw/核能管制/龍門電廠管制/龍門-核四-電廠資產維護管理計畫審查--3_20_3108.html)。
原能會後續將本於職責,於核子燃料、中子源及核子反應器等重要設備仍在廠區期間,持續監督台電公司落實計畫之執行,確保存放於廠址內新核子燃料及核子反應器等重要設備、組件之相關作業符合要求,以保障民眾及環境之安全。另鑒於龍門電廠後續處理規劃已列為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非核家園推動專案小組要求討論的重要議題,本會也將洽請經濟部責成台電公司妥為規劃,俟定案後對外公開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