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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能會正式審查核四廠初期安全分析報告書


更新時間:1997-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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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台電公司於本(16)日正式向原能會提出建廠之申請
依我國核能電廠建廠執照申請之規定,台電公司在核四廠正式施工前一年須向原能會提出完整的初期安全分析報告書,以為申請建廠之必要文件。該報告已於今(16)日全部送抵原能會,內容涵核四廠基本特性,土木結構、機構設計。儀器擯制、電機電力、事故分析及安全度評估等二十章及五項附錄,計二十二大冊九千餘頁。
台電公司並於本日正式向原能會提出核四廠建廠之申請。本會將俟上述報告審查完成且相關問題皆獲澄清後,始核發建廠執照,屆時台電公司方可據以展開建廠工作,(預計正式動工時間為八十七年十月中旬)。

二、原能會於今日開始執行審查作業
本會於今(16)日正式開始審查上述核四廠初期安全分析報告書,預計以一年之時間完成全部審查作業。

三、審查作業概況
審查作業以國內為主、國外為輔,雙軌並行之方式進行:
(一)國內部份,約百人力投入審查,成員係由原能會各相關業務單位專業人員及核研所相關專業人員分別組成審查小組,並聘請國內學者專家協助。
(二)國外部份,係聘請國外技術顧問服務公司,針對耐震、儀控、防火、與嚴重核子事故分析等四領域,協助本會進行審查,以補強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