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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10月25日自由時報登載「核二廠排放碘131 形同小核災」之回應說明


更新時間:2016-10-26 14:20
出處:〈廢核救家園〉核二廠排放碘131 形同小核災
提供單位: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輻射防護處
刊載日期:2016.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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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自由時報於105年10月25日副刊所刊載「核二廠排放碘131 形同小核災」乙文,與事實有極大出入,恐誤導民眾,原能會就部份內容提出回應與說明。

1. 核電廠邊排放輻射物質、邊運轉?
說明:
核電廠運轉期間確實會排放微量放射性物質,就如同汽車行駛中會排放廢氣一般,但重點在於是否符合法定排放標準,以確保民眾安全,並將影響風險降低至一合理程度。本會重申由核二廠房排氣及廠內、外環境輻射監測資料顯示,各數據均仍遠低於法規標準,對民眾與環境並無安全疑慮。
核電廠正常運轉時會有放射性物質外釋,就廢氣而言,需先經過廢氣處理系統處理後排放,其放射性濃度必須符合「游離輻射防護標準」之排放規定。電廠在排放管道設置流程輻射監測器(PRM),監控排放氣體之輻射狀況,萬一超過警報值時,電廠會依程序對廠區氣體取樣監測,確認輻射狀況,並採取必要之措施。對於核電廠之放射性物質排放作業流程與相關品保作業,原能會皆會進行審查與檢查,以確保民眾安全。
有關核二廠1號機反應爐爐水核種濃度異常,本會日前已於本會網站「最新消息」中提出說明。
說明連結→(更新)核二廠1號機反應爐爐水核種濃度異常之說明

2. 原能會掩蓋近半年(今年5月)不公布?「沒達警戒基準」是什麼狀態?如果演變為大核災,原能會如何負責?
說明:
如前述之說明連結,所提供爐水碘-131之活度濃度分析紀錄係由5月開始,7月有活度濃度升高趨勢,5-6月數據係為表達正常運轉狀況之監測值,以便於與之後升高趨勢比較。本會於9月取得紀錄並經檢視發現此異常趨勢後,即要求台電公司密切注意相關參數變化趨勢,並依程序書監測評估及採取必要措施,並無掩蓋情事。另有關警戒基準係該機組運轉技術規範限值,請詳見前述之說明連結。至於爐內管線與組件安全皆有相關規範予以管控,絕不至於因燃料棒輕微破損,而導致發生核災。

3. 有關從今年5月起就測到排出碘131,未達警戒基準之相關質疑。
說明:
核電廠在正常運轉即會排放微量放射性物質,有關本會對放射性氣液體之管制,除於「游離輻射防護標準」訂定各放射性核種之排放濃度限值,並要求核電廠應考量排放的各核種對民眾的可能影響途徑,將其對民眾之輻射曝露經評估後加總計算,確認造成民眾之最大可能劑量低於每年1毫西弗之限度。本會亦定期將核電廠放射性物質排放摘要報告公布於網站。

4. 有關排放出多少輻射物質必須公布。
說明:
有關各電廠之環境輻射監測報告,原能會亦定期公布於網站,可供查詢。歷年核電廠週圍環境偶有測得微量碘-131核種,其分析結果仍屬微量。原能會除加強檢查電廠放射性物質排放作業流程與相關品保作業外,原能會輻射偵測中心亦同時執行核電廠週圍環境輻射監測,驗證是否符合法規規定,確保環境之安全。

本會對於核二廠1號機反應爐爐水核種濃度異常之處理之前已提出說明,本次再補充回應說明不足之處。本會虛心接受各界對核安之建議,並秉持嚴守中立,資訊公開透明,依專業向民眾說明之原則,持續管制核電廠的輻射防護作業,積極為工作人員及民眾的輻射安全把關。

參考資料:
1. 連結→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
2. 連結→放射性液、氣體排放輻射劑量限值規定
3. 連結→放射性物質排放摘要報告
4. 連結→環境輻射監測報告
5. 連結→輻射偵測中心 台灣地區核能設施環境輻射監測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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