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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單位: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管制處 刊載日期:2017.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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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自由時報於106年10月18日所刊載「核四封存員工沒事做 週刊爆台電年花7億養冗員」乙文,其中有關台電公司龍門電廠資產維護期間所需人力配置及經費規劃等細節,在能滿足相關安全、品質的前提下,係屬台電公司之經營管理權責,原能會僅就文內與龍門電廠安全管制相關內容說明如下: 現階段龍門電廠屬資產維護階段,雖無運轉安全性議題,但廠內仍有核子燃料及包含反應爐等重要設備、組件,因此台電公司必須審慎規劃後續處理措施並維持適當人力以執行核子保安、保防及設備定期維護、測試等作業,而原能會於此期間,亦持續派員駐廠並定期執行專案視察,持續監督龍門電廠相關作業能符合安全、品質要求,以保障民眾及環境之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