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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聯合報、中時電子報、三立新聞網、上報、今日新聞 提供單位: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 刊載日期:2018.0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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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5月8日新聞媒體刊載「核廢場址不再排除直轄市 為新北市量身訂作」議題,原能會做為全民的原能會及核安的守護者,為落實政府2025非核家園政策,本於核能安全主管機關職責,謹就報導相關重點內容回應說明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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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原能會於5月1日公告「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簡稱選址條例)修正草案」,廣徵各界意見,以週延修法作業。 |
二、 |
未來選址作業將以公正的組織體、公開參與程序及客觀的標準辦理,並未預設任何場址地點。 |
三、 |
選址條例修正草案公告後,因外界有不同聲音,並造成地方政府的誤解,為避免外界不必要之疑慮,原能會將重新審慎檢討選址條例修正草案,於適當時機再行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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