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載日期:2019-05-21
有關5月20日媒體刊載「「您是否同意核四啟封商轉發電?」公投案,明顯違法」乙文,原能會感謝作者長期對國內核能電廠安全的關心,謹就核能安全主管機關的立場,回應說明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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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原能會作為核能安全管制機關,對於核四廠是否重啟並無預設立場,會本於職責以安全作為最高管制原則。 |
二、 |
核四廠自103年迄今歷經封存及資產維護階段,若要重啟,台電公司必須先全面重新盤點,此包括人員組織重建、設備重新購置安裝、福島強化設施設置、核四地質議題再釐清、系統更新、測試重新驗證等。也必須依循原能會安全管制要求,按部就班執行施工、系統功能試驗(試運轉)、裝填核子燃料、起動測試,確認符合要求後,方能正式運轉。 |
三、 |
依經濟部估計,核四廠若重啟到正式運轉(不含與設計廠家重新議約),保守估計至少需6、7年之久,加上本會各階段管制審查與台電公司答覆所需期程,實際所需花費之期程需要做更保守之評估,故本會主任委員於立委質詢時說明估計可能至少需10年,然實際期程仍需視主客觀因素而定,由經濟部及台電公司審慎評估才能確認。 |
四、 |
有關核四廠數位儀控系統問題,涉及台電公司與設計廠家間之商務議題,因此,經濟部曾就可能面臨的問題提出說明;原能會亦從核安管制機關立場,表達核四廠若重啟,台電公司須先提出完整之規劃與現況盤點,方能確認後續規劃符合管制要求。經濟部與本會相關說明,經行政院綜整後已函送中選會。 |
五、 |
再次感謝作者對核能安全的關心,原能會作為核能安全監督機關,一定會秉持守護核安的最高原則,嚴格執行安全管制監督作業,以為民眾安全把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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