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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11月28日媒體報導提及核四廠試運轉報告及終期安全分析報告審查情形,原能會澄清回應說明


更新時間:2021-11-28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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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單位: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刊載日期:2021-11-28

針對11月28日媒體報導提及核四廠試運轉報告及終期安全分析報告審查情形,原能會謹以核安管制機關立場,就正確訊息說明如下:

一、

原能會基於資訊公開之原則,已於核四廠建廠期間將核四廠安全管制資訊於對外網站之專區公布,並持續積極透過輿情回應、即時資訊、臉書粉絲頁等管道,傳達核四廠之正確管制訊息及澄清核四廠安全管制相關訊息。

二、

台電公司提送核四廠1號機之187項試運轉測試報告中,尚有32項未通過原能會的審查,主要原因包括部分系統需進行改善,或系統設備修改、調整(校)後再進行測試驗證,或需取得原設計廠家技術支援與簽署文件等,須由台電公司再補充相關測試結果與文件。後續因核四廠106年進入資產維護,台電公司說明等待核四廠處理方案定案後再處理,故未再提出相關資料送原能會,因此,前述審查之狀況並未改變,相關資訊都已公布在原能會對外網站,可供民眾參閱。

三、

有關核四廠終期安全分析報告審查部分,尚有需請台電公司釐清辦理事項,包括原能會要求台電公司將核四廠因應福島事故所進行之強化安全管制要求與執行情形,增修納入終期安全分析報告中,惟核四廠因停工封存及進入資產維護階段,台電公司暫停辦理相關作業,因此,核四廠終期安全分析報告並未經原能會審查完畢,報導所述原能會已審查完畢,此與實際情形不符。

四、

原能會強調,核四廠之建廠執照已屆期失效,若要重啟,台電公司必須重新提送更新之初期安全分析報告及終期安全分析報告,將有變動部分,例如地質再調查及耐震評估等作業與因應措施納入報告中,重新送審。

五、

原能會作為獨立之核安管制機關,針對核四是否重啟,並無預設立場,也絕對尊重公投的結果,謹本於核安管制機關職責,將正確資訊向大眾說明。原能會也會持續秉持安全守護職責,嚴格執行安全管制監督作業,為民眾安全把關。